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8〕2号)、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0 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 年度高校教师系列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20〕111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学校成立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省职改办、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等文件精神,经充分征求意见,在2019年职称评审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怀化学院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该文件已经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党委会审定通过并发文,2020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以该文件为准。
(三)材料上交及有效材料截止时间:高教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及二级学院审查、推荐材料上报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过期一律不再受理。参评人员有效材料除教学工作量计算到本学期末外,其余有效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截止日期后取得的业绩材料不能作为参评有效材料。有效材料必须提供原件。
(四)学校2020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方案对各系列教授、副教授申报条件、加分事项做了适当调整,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2020年职称评审方案,特别要注意通知外出学习和出差的教师。请参评人员认真研读文件,按文件要求申报。
(五)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申报,提高参评基数和评审通过率。学校对申报教授、副教授通过资格审查的给予每人50教分的奖励,奖励教分由学校单独划拨到相关学院,各学院要奖励到人,落实到年底绩效分配中。各学院要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六)2020年教师系列可评审通过职数:教授15人、副教授40人、讲师65人(含认定)。实际评审通过数低于可评审通过职数,以实际评审通过人数为准。
(七)申报材料须一次性全部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各种材料的补充和更换。申报材料应保持一致性,如果发现评审表、真实性查询表与公示表有不一致的,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在职称推荐、评审过程中,凡发现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人员当年参评资格,三年内(含当年)不得申报职称,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各相关单位、职能部门要严格按文件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对参评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和量化测评,严格按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办理各项业务。在审核、认定和量化测评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职称文件,严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或马虎应付。
二、材料的整理与报送
(一)个人申报材料要求
1.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按附件中的《怀化学院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详见附件2)中要求执行。
2.个人申报所有材料复印件,由所在部门逐项审核签名并盖章。
3.申报参评高、中级职称人员需签订校内服务承诺书,正高服务期五年,副高和中级服务期三年,与评审材料一同提交校职改办。
(二)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要求
1.三项纸质材料稿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职改办。
(1)各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
(2)《参评资格初审表》;
(3)汇总本部门的《参评人员花名册》。
2.七项电子稿统一发送至职改办邮箱。
(1)代表作电子版(论文PDF格式);
(2)《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4)《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电子版提交EXCEI版本,有论文查询链接,点击可直接查看论文);
(5)《参评高校教师系列加分表》;
(6)《参评人员花名册》(请汇总后报职改办);
(7) 将已验证的个人述职报告、评审表、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公示表和真实性查询证明分别扫描生成PDF文件,压缩打包。
三、时间安排
时 间 |
主 要 工 作 |
责任单位 |
11月5日 |
召开职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评审岗位职数。 |
职改办 |
11月9-13日 |
公示评审岗位职数。 |
职改办 |
11月14-18日 |
申报人携带申报材料及相关原件到所在院(部)申请审核(免评审费)。 |
申报人 |
11月18-24日 |
各院(部)召开职称评审推荐会,组织测评、资格初审及形成推荐意见,按照要求公示初审结果及公示表。 |
各院(部) |
评委库名单、评审工作方案等材料报省职改办、省高校教师系列职改 |
职改办 |
11月25日 |
各院(部)集中一天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到校人事处113室,职改办审核签收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 |
各院(部)、职改办 |
11月26-12月2日 |
思想政治与师德综合测评、教学业绩测评、科研业绩测评 |
1. 思想政治与师德综合测评由综合测评委员会负责(人事处牵头);
2.教学业绩测评由教学业绩测评委员会负责(教务处牵头);
3.科研业绩测评由科研业绩测评委员会负责(科技处牵头)。 |
12月3-8日 |
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委员会(人事处牵头) |
12月9-15日 |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
职改办 |
12月18-20日 |
组织实施评审 |
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
12月21-25日 |
公示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
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纪委监察处、职改办 |
1月6日前 |
评审结果申请备案,提交相关材料 |
职改办 |
1月6日后 |
评审结果备案同意名单公示、发文、颁证 |
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纪委监察处、职改办 |
四、校职改办电子邮箱:156691437@qq.com
五、职称评审工作qq群:158403536,请申报人员加入群。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怀化学院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附件2: 怀化学院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doc
附件3:2020年度职称评审相关表格.rar
附件4: 职评相关通知文件.rar
怀化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