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继续教育是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按照规定,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申报职称当年将近五年(博士申报副高职称提供近两年)的继续教育情况到省人社厅进行验印,验证合格证明作为职称评审的加分项。
一、专业科目培训培训:准备申报2019年职称人员,继续教育验证年度为2014-2018年,其中博士申报副高职称的继续教育验证年度为2017-2018年。可采用的形式及所需的确认材料及学时折算,详见附件3。
二、公需科目培训:登录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主办的“湖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hnpxw.org)或“湖南大学继续教育网”(http://jxjyjd.hnu.edu.cn),进行学习,学习完成后可打印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时间安排:请准备申报2019年职称的教职工,将验证材料: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装订成册的确认材料、验印登记表(附件1)交在学院,各学院汇总后于6月22日前统一交人事处,逾期不予办理。
(二)相关要求:
1.登记验印流程:
(1)由本人或施教机构填写年度培训内容与成绩并加盖施教机构公章;
(2)所在单位复核继续教育确认材料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签署“原件已核”;
(3)各单位将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确认材料、汇总的《继续教育证书验印登记表》(附件1)交至人事处;
(4)人事处收齐证书和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送省人社厅审核验印。
2.确认材料整理要求: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并填好目录(附件2)
附件:附件1:继续教育证书验印登记表.xls
附件2:确认材料整理封面、目录.zip
附件3:继续教育认定形式、材料及课时折算方法.pdf
人事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