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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 作者:人事处    出自:怀化学院    发表时间: 2014-09-25   点击: ]

 

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1]3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7]24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2]6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怀化学院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宋克慧校长任组长、毛克平副校长任副组长,人事处处长、教务处处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相关系部主任为成员。

2.人事处负责组织具体的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

2014年新进的教师和聘用教师中未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工作人员

报名时间:92526日上午800——下午1800

报名地点:人事处(西区办公楼一楼)

工作人员:老师、老师

四、培训课程与时间安排

培训课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等。

时间安排:20141081030(具体见课程安排表)

五、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设怀化学院科技楼502教室。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由省教育厅高师培训中心组织具体通知。

七、培训费用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湘高培函〔20136号)规定,接受培训的教师需交培训及考试费400元,教材费145元,共计545元。

八、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岗前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根据规定,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及普通话测试达标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2.相关系部要协助做好新进教师和聘用教师岗前培训的有关工作,督促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妥善安排好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内的工作,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参加培训。在授课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其它工作任务,影响培训人员参加培训。

3.培训对象必须无条件地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认真听课,按时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作业及参加所安排的教学实践活动。对违犯纪律者,扣减总成绩中的考勤分,因此影响结业成绩的,年终考核时作为问题提出,按照《怀化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4.严格请假审批手续。请假审批的权限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学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必须由所在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岗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日常工作的领导批准,方可请假。

                               

                        

                           人 事 处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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